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布案例 > 正文

只有在刑事案件是行政案件的必要前提,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审查要以刑事诉讼的结果为依据的情形下,才具有刑事程序优先的必要性

————黄某诉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厦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

裁判规则

  1.在刑事与行政....(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黄某诉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厦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行政 刑行交叉 刑事程序优先 有限适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第七十九条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案件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9)闽0211行初100号(2019年11月1日)

    【基本案情】

    原告黄某诉称:2018年4月13日,其所承租房屋的房东严某、赖某纠集蔡某、蔡某章、王某等10多人闯入原告承租的思明区某商铺内,对原告的厨房进行打砸,并殴打原告致轻伤。2018年4月14日,厦门市公安局开元派出所受理该案并展开调查。2018年12月29日,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以下简称思明公安分局)作出的厦公思(开元)行罚决字〔2018〕003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原告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后原告于2019年1月2日向厦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3月29日,市公安局作出厦公复决字〔2019〕0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原告认为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予以撤销。该行政复议决定认定原告询问笔录中承认其与对方多次互殴、先动手殴打、挣开控制后反击对方与客观事实不符。原告从未在询问中有上述陈述内容,客观上,原告一个人单独面对10多人的不法侵害,是正当还击。原告的行为符合《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的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的情形,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撤销厦公思(开元)行罚决字〔2018〕003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请求依法撤销厦公复决字〔2019〕0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思明公安分局辩称: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思明公安分局具有作出本案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权。其经依法调查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

    关于存在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问题,2018年12月29日,思明公安分局对黄某殴打他人的行为作出的厦公思(开元)行罚决字〔2018〕00372号行政处罚决定,民警送达决定书时黄某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并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思明公安分局当天作出厦公思(开元)缓拘决字〔2018〕00001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对黄某暂缓执行拘留。2019年1月4日,办案民警在整理案件时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有笔误,即予以修正并通知黄某领取,同时将2018年12月29日送达给黄某的厦公思(开元)行罚决字〔2018〕0037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回,不存在出具两份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综上,思明公安分局对原告黄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请求依法驳回原告黄某的诉讼请求。

    被告厦门市公安局辩称:(1)厦门市公安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合法。原告于2019年1月2日向厦门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厦门市公安局经审查后于同日受理,并通知思明公安分局答复。思明公安分局于2019年1月3日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期间,厦门市公安局依法延长行政复议期限30日。经审查并逐级审批,厦门市公安局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厦公复决字〔2019〕0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厦公思(开元)行罚决字〔2018〕00372号行政处罚决定,并于3月29日送达原告。厦门市公安局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