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再法典化是我国当前刑法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与刑法的立法完善密切相关.我国目前的刑法本身已经是一部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典,尤其是立法机关按照统一刑法典打造刑法的立法方式,为我国刑法的法典化奠定了基础.因此,刑法的法典化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法典化,其建立在实质刑法典的基础上,所要进行的是再法典化.通过刑法的再法典化,完成从实质刑法典到形式刑法典的进阶.在刑法的再法典化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一元立法体制与多元立法体制、罪名分类与章节设置、罪状表述的精细与粗疏等问题,进一步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利用刑法的再法典化的契机,较大幅度地提升我国刑法典的立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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