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属于部门法学,因而刑法的学科性质取决于法学的学科性质.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性质与地位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我国目前存在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其实这两者只是法学的两个面相.传统的法学方法论皆以民法方法论为范本,然而,刑法方法论具有不同于民法方法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方法论的制约,因此需要对刑法方法论进行专门研究.刑法方法论可以从刑法思维、刑法解释和刑法推理这三个方面展开,三者之间既有区分,又存在密切联系,应当多层次和多维度地对刑法方法论进行类型化论述.
Jurisprudence Nature of the Discipline Methodology of the Crimin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