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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约定须同时符合形式合法和内容合理的要求

————南京天杰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朱某某竞业禁止纠纷案

裁判规则

  竞业禁止约定只有....(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南京天杰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朱某某竞业禁止纠纷案
  问题提示:竞业禁止条款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5)玄民一初字第878号(2005年11月1日)
  二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宁民四终字第1319号(2006年2月15日)

  【案情】

  原告:南京天杰冷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杰公司)。
  被告:朱某某。
  2002年1月,天杰公司制发了《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对离退职制度的规定为:员工不论 以什么原因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商业机密、商业技术及商业信息 从事相关的工作,如有违反,公司将登报除名,其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进入本公司的员 工,自工作第一天起,就必须承认并遵守员工手册,否则公司将不予录用。同年3月17日,天杰公司又 制订了《关于在工资和奖金中提前预发员工离职后不从事与我公司类似或相同业务的经营和技术工作的 补贴》规定:向员工平常预发补贴,补贴标准为奖金的60%~80%,(以平常的奖金方式发出),工资 的10%—20%(在工资表中以保密补贴的方式发出),累积占全年的总收入的30%—40%,要求员工不 论在什么情况下离职后,均不得自行从事或间接从事与我公司类似或相同业务(如中央空调水处理及维 保等)的经营或技术工作,如违反将追究经济赔偿(一次性赔偿公司1~10万元)并承担法律责任。 2004年4月26日,天杰公司再次制订了《关于预发竞业限制补贴解释》,规定:公司所有销售人员都是 公司规定的竞业限制岗位,每一位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竞业限制的规定……每位员工在从2002年4月 18日起工资收入中都含有公司加入的保密补贴,公司设有竞业岗位的员工,从2002年4月18日起都享有 竞业限制补贴,其中工资总收入中含有20%和所有奖金中含有80%以上的竞业限制补贴。2004年2月9日 天杰公司又制订了《关于“劳动服务期”的规定》,该规定中第四条规定:违反公司竞业限制有关规定 的,除需退还公司预发的竞业限制补贴外,违约者还需履行竞业限制规定,同时公司有权追究违约者给 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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