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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携带穿山甲鳞片入境,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王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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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王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2019年12月18日上午,北京四中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王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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