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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船舶可能极大影响被执行人的生存生活情况,法院应在被执行人确有还款意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行申请执行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传统执行方式下,....(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行申请执行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14日,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惠安县支行)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黄某芳、邱某珠,要求偿还借款本息200余万元,并请求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闽惠渔01822”号渔船进行拍卖、变卖。

  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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