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公平竞争 宽严相济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冯某、黄某某分别担任北京S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外卖事业部华南区域经理和大客户销售经理。2017年,冯某、黄某某与“尊宝披萨”的全国市场营业部负责人王某某(另案处理)商定,由王某某按照每月15万元人民币支付“团建费用”给冯某、黄某某,冯某、黄某某则在降低S公司的抽成比例、提供优惠补贴、流量卡等方面对“尊宝披萨”提供帮助。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王某某按照每月15万元标准转到黄某某指定的银行账号,共计转款人民币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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