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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险人未采用恰当方式使交强险在合同订立时即时生效,同时又缺少与投保人就“次日零时起保”条款的协商过程,应认定交强险“次日零时起保”的条款无效

————某乙诉某丙、某保险公司、某汽车服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规则

  如果保险人未采用....(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某乙诉某丙、某保险公司、某汽车服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如果你为你的爱车买了
  一份交强险、一份商业三责险
  保险合同上约定“次日零时生效”
  那么在购买保险后到“次日零时”
  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你知道对此人民法院是怎么认定的吗?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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