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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泄情绪,在检疫卡点借酒滋事,辱骂并无理殴打多名执勤人员,应当认定其行为系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属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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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案号 一审:(2020)浙0825刑初31号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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