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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在判断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的过程中,应当考量判断主体、时间节点、判断标准以及举证责任等

————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姚某某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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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姚某某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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