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环保立法自先秦初创,经由秦汉发展、到唐朝成熟的关键在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权理念在其中的承继和发展,而古代环保法在宋元明清的式微则是因为这些生态智慧的缺失.这为完善作为执法依据的环保立法以规制生态环保"一刀切"提供了历史镜鉴.应对当下挑战,需将"以人为本"作为环保立法的基本原则,创设包容性条款为人性化执法提供明确法律依据;转化并利用生态规律丰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规范,为自然资源的灵活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实现民生保障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环保法律 可持续发展理念 天人合一 以人为本 传统法律文化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unity of heaven and man peo-ple-oriented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