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规定到待决案件的类推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类推适用方式.类推适用的核心在于相似性判断,关于类推适用的核心条件研究也要围绕这一点展开.考夫曼提出的事物本质说和拉伦茨提出的法律评价说都为相似性判断提供了思路.然而,事物本质说提出的判断标准过于抽象,判断进路不清晰.法律评价说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标准,但其核心即法评价决定性要素仍需进一步细化.相似性判断是多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因此需要构建形式上以案件事实为比较点进行初步相似性判断,实质上以法律目的为决定性因素进行终极相似性判断的"双重判断标准","诠释学循环"可以作为法律规则客观目的的获取方法.
类推适用的核心条件 相似性 双重判断标准 法律目的
core conditions of analogical application similarity dual judgment standard legal purp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