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所蕴藏的犯罪控制价值未得到充分挖掘.以促进个体价值观与规范价值契合为本质的协商性法律社会化,能够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的优化提供方向性指引.既存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在程序和实体上均难以达成规范价值内化的旨趣,应当根据协商性法律社会化的要求进行程序与实体两个维度的整饬.在程序上,刑事司法与分级处遇在转处后的贯通上仍应围绕行政主体决定模式进行建构,并强化罪错未成年人进入至转出专门学校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保障.在实体上,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必须认真对待保护处分的功能异化现象.宜通过措施专业化与监督机制化增强限制自由型保护处分的效能,并在实质性制裁额度下构建动态处理惩罚与保护处分并合适用的规则.
Juvenile Delinquents Treatment Classification Legal Socialization Specialized Corrective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