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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工信规〔2025〕13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28日


  
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闽工信规〔2025〕5号),支持企业加快节能升级改造、大力推进通用设备更新提标,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设备能效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推进重点行业生产、用能等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能耗强度压降,提升能效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工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节能改造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工艺流程优化、能效水平提升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变压器、空压机、电机等通用设备更新提标改造。

  三、基本要求

  (一)申报企业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为节能改造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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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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