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工信规〔2025〕1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27日
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精神,为充分发挥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领跑者”(以下简称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省级能效“领跑者”遴选制度,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好中选优等原则,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优的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对标追赶能效“领跑者”,带动全行业能效提升。
二、遴选范围
遴选行业范围根据国家组织开展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动态调整。
三、基本要求
(一)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制造业重点用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