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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10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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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1022号提案的答复

  
明市监函〔2025〕23号

  
民建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精准扶持“小个体”的建议》(提案编号:20251022)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省局及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群体发展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立足职能,聚焦个体工商户主体需求,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典型示范,先后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二十条举措的通知》(明市监注〔2022〕192号)、《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市监注〔2024〕47号)、《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认定办法的通知》(明市监规〔2024〕3号)等文件,成立三明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络小组,以政策扶持、精准服务、优化环境等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培育,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分型分类。按照“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个类别,探索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目前,全市实有“生存型”个体工商户146484户,“成长型”个体工商户4296户,“发展型”个体工商户2249户。
  (二)组织做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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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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