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布案例 > 正文

针对侵害众多个人信息权益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公益损失难以直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通过网络交易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金额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裁判规则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客户订单个人信息 公益损害赔偿金 调解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下旬,张某通过网络技术手段非法侵入某软件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公司系统内客户订单信息6万余条。客户订单信息中包含消费者姓名、手机、住址、交易记录等信息。之后,张某将上述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并在暗网获利人民币38760元。因客户交易信息泄露,某软件公司被第三方交易平台索赔,部分客户接到诈骗电话,众多消费者面临诈骗风险,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