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的定位与完善进路
《检察实践》
2024年
7
11-14
袁莉;袁志尧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200235;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00235;华东政法大学 20004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9 条第 2 款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但受制于此项权力的实体性适用范围模糊、程序性启动条件严苛、替代与缓冲方案众多等因素,实践中面临"不会用""不愿用"和"不好用"的困境.应当认识到,机动侦查权是"法律监督权"与"侦查权"之双重性质耦合、交织的集合体.以此为前提,应当在观念引导上兼顾该项权力的谦抑性与能动性,在内部结构上调适其实体与程序条件,在外部支持上优化其决策与保障机制,以切实发挥机动侦查权的应然价值与功效.
机动侦查权        法律监督        侦查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