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纪与国法的有序衔接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党纪与国法互动的历史轨迹来看,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分水岭,呈现出由"纪法分离"到"纪法衔接"的变迁.理解纪法衔接的内涵,要准确把握党纪与国法关系的三个面向:党纪与国法之间存在界限,不能混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体推进执纪执法活动."严而不厉"是纪法衔接的政策基础,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为纪法衔接提供了组织保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法衔接的规则指引.当下纪法衔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纪法规范的科学性有待提升、立案审查调查的一体化以及处置上存在"以纪代法"和"以罚代刑"现象.为此,需要从完善纪法规范、强化纪法界限意识、坚守法治原则、适度分离立案审查调查程序等方面加以应对.
监察体制改革 纪法衔接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以纪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