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这类案件的社会影响较大,为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厉惩处涉枪涉爆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17日对外公布并下发了《对执行〈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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