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修复标准的设定
生态恢复是指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为将生态环境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恢复至基线状态,同时补偿期间损害而采取的各项必要的、合理的措施。[1]生态损害修复最根本的目的是使受损的生态系统或环境的服务功能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基线水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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