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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关系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知识产权与竞争卷(一)

    

  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专利申请人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信守诺言,诚实不欺,不得出尔反尔,损害第三人对其行为的信赖。作为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和要求,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应予适用。但是,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的适用并非是无条件的,其要受到自身适用条件的限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原则或者法律规定的限制。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应以行为人出尔反尔的行为损害第三人对其行为的信赖和预期为必要条件。同时,法律的明确规定以及其他同等重要的原则也限制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根据《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69条的规定,在专利授权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在专利确权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在专利授权程序中,《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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