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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雇佣中主要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3年
1
140-160
盖·达维多夫;沈维清;孙国平
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主要公司通过采用间接雇佣的用工方式降低其用工成本,获得用工弹性.当间接雇佣的工人权益遭受侵害时,主要公司应否对此类工人承担责任?以以色列为例,间接雇佣之现象在以色列颇为常见,以色列政府通过立法提高间接雇佣工人的劳动标准,并要求主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以此种方式来回应主要公司在间接雇佣中的责任承担问题.然而,间接雇佣亦有违法与合法之分,在违法情形下主要公司理应承担责任,但在合法情形下则不然.通过对主要公司效率问题的考量后,当主要公司合法使用间接雇佣的用工模式时,仅应具备特殊理由时才能要求主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即:工人受到的侵害与主要公司存在因果关系;主要公司有能力预防工人受到损害;主要公司因工人受到损害而获利;主要公司承诺保护工人,以及工人作为工作场所的一员享有固有的权利.在具备以上理由时应当追究主要公司的责任.
间接雇佣        应对之策        问题类型界定        责任承担        正当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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