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医保局:


    为建立更加公平的城乡医疗待遇享受机制,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实现疾病的早诊早筛早治,有效降低城乡居民疾病负担,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关于下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2号)、《关于下发湖州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卫健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州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起,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政策执行期限暂定4年。现就调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

    二、体检频次

    全市65周岁及以上体检对象体检频次统一为1年1次,体检率应达到当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检指标的要求;其他体检对象每两年体检1次。实行愿检尽检。

    三、体检经费

    全市健康体检基本项目补助标准为90元/人,经费由财政部门安排。各区县可根据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在基本体检项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体检项目和提高补助标准。自选项目体检经费由财政部门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有条件的也可以由乡镇或村社自筹),财政承担部分原则上不高于60元/人次(其中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统一为男性套餐33.6元/人次、女性套餐30.6元/人次)。市区范围内体检补助经费暂由市财政承担。体检费用由各体检机构按实际体检数量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与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结算,职工医保企业退休人员体检费不再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如市域外安置可凭当年体检发票、体检报告至户籍地体检机构报销(报销标准为财政补助标准)。

    四、体检项目

    (一)基本项目

    1.一般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

    2.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

    3.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