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法院出版案例 > 正文

以提供快照、缩略图方式实质上替代被链接网站向相关公众提供图片作品,构成侵权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裁判规则

  涉案图片在网站中....(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上诉人体娱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改判一审判决、支持一审其第二项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人民币17万元(以下币种相同)的诉请,或者发回重审。事实和理由:1.一审关于360网站中图片数据略小于权利图片的事实认定错误;2.一审未认定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存在滥用避风港规则的行为与本案事实不符;3.一审判决与相同情形的在先判决赔偿金额差距大,违背同案同判原则,不足以弥补体娱公司的损失。
  上诉人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针对体娱公司的上诉请求辩称:1.一审关于360图片略小于新浪图片认定正确,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一审以避风港原则抗辩是按照法律规则行使辩护权且一审已经认定两奇虎公司均构成侵权;2.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没有侵权的故意,也没有任何的盈利,事实上没有给权利人造成损失;3.本案不是一个类案同判的问题,请求对一审判决的图片的金额予以调低。
  上诉人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判驳回体娱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体娱公司非涉案图片权利人,摄影师的声明作为证人证言未出庭质证,且体娱公司已经将涉案诉权授予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认定体娱公司诉讼主体适格系认定事实错误;2.一审认定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未获得涉案图片合法授权属于认定事实错误;3.“360搜索”中涉案图片小于原图片,一审认定其构成实质性替代属于认定事实错误;4.一审认定涉案图片为事先存储、不构成系统缓存,提供服务行为影响了第三方利益,均属于事实认定错误;5.一审中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提供大量证据证明涉案单张图片金额远低于1,000元,涉案行为也没有给体娱公司造成损失,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上诉人体娱公司针对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的上诉请求辩称:1.一审法院关于体娱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认定是正确的;2.奇虎公司关于一审赔偿金额过高没有依据;3.一审法院认定奇虎公司“360图片”栏目未获得合法授权正确,相关的协议签订时间也晚于涉案图片的使用时间;4.一审法院关于360网站中涉案图片构成实质性替代正确,因损害新浪网市场进而影响权利人图片授权获利。
  体娱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体娱公司17张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赔偿体娱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7万元(合理费用包括公证费2,000元,其余为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一、涉案图片的权属及授权情况
  体娱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7日,注册资本55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影视策划、版权贸易、市场调查、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摄影扩印服务、版权转让代理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等。2015年6月5日,体娱公司的企业名称由北京蓝新视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体娱(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3日,体娱公司又将企业名称变更为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体娱公司系全体育传媒网(www.osports.cn)的主办单位。
  2016年12月1日,体娱公司与陈瑞光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及知识产权权属协议》,合同约定陈瑞光在体娱公司从事摄影工作,陈瑞光在工作期间拍摄的所有与体娱公司现有或未来可能开展之业务有关的图片或音视频均属于法人作品且无论如何都属于职务作品,该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归属体娱公司唯一所有。2018年7月13日,陈瑞光出具一份《版权声明》,并将其拍摄的照片以“作品列表”的形式附后,声明内容包括:其为体娱公司的职工,担任摄影师一职,工作内容为依照体娱公司安排拍摄照片、音视频等。其在受聘于体娱公司期间拍摄图片、音视频之行为属职务行为,相关图片、音视频属职务作品,其创作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体娱公司所有。体娱公司有权就其拍摄的图片、音视频在遭受非法使用和侵权行为时进行维权,并获得全部赔偿。《版权声明》中“作品列表”所附照片与体娱公司主张权利的17张图片内容一致。一审庭审中,体娱公司明确表示前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
  体娱公司提交了上述17幅图片的电子底片,属性信息中显示拍摄日期:世预赛第3轮系列6幅图片为2018年2月23日19时30分至20时期间,姚明图片为2018年2月23日19时22分,中国男篮蓝队香港训练系列为2018年2月25日21时至22时期间,中国男篮赛前投篮训练系列为2018年2月26日18时至19时期间,新西兰男篮队系列为2018年2月23日19时至19时30分期间。该组图片的技术参数信息还显示大小、尺寸、分辨率等参数。
  2017年7月1日,体娱公司(授权方)与案外人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被授权方)签署《授权书》,双方约定:授权内容为本授权书签署之前及之后发布在“全体育媒体”(域名:www.osports.cn)中的全部摄影图片作品;授权权利包括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被授权方有权针对本协议签署之前及之后发生的侵权行为采取任何法律维权措施,有权获得由此产生的赔偿或补偿;授权类型为非独家授权,针对侵权的诉权是独家授权,授权方在本授权期限内放弃上述授权权利的诉权;上述两项授权均可由被授权方转授权;授权期限为授权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如授权书到期时双方均没有异议则自动续一年。
  2018年1月,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以自己名义对杭州数游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全体育传媒”网站图片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案号为(2018)浙0192民初318-322号],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2019年7月25日,杭州快版科技有限公司出具《声明书》,内容包括:鉴于体娱公司曾于2017年7月1日与本公司签订授权书,约定体娱公司将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摄影图片作品,包括发布在“全体育传媒(www.osports.cn)”网站中的全部摄影图片作品的维权诉讼权利独家授权本公司进行。经双方协商,对维权权利的约定进行调整,本公司确认对在(2018)京信德内证经字第332号、第392号、第897号、第898号、第899号等十一份公证书中所保全的图片范围内,由体娱公司对相关摄影图片作品享有独家的维权诉讼权利,并有权获得全部赔偿,本公司放弃相应诉权。
  2014年至2019年期间,体娱公司曾数次将www.osports.cn网站中的图片许可第三方使用于网络及店面终端发布、网络媒体、展架制作、纸媒、杂志、海报、户外广告及品牌宣传等,单张图片的许可费从数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二、被诉侵权事实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出具的(2018)京信德内经证字第332号公证书载明:2018年2月23日,体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士章至该处申请对相关网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员杨振波与工作人员苗佳在该处监督陈士章操作该处联网计算机,在网址为www.so.com的网站进行相关网页浏览,查看网页内图片并下载保存的保全证据行为,对上述操作过程进行了保全,并将相关网页及图片进行保存。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IE浏览器,清除历史记录后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so.com/,进入页面后,页面左上角有“新闻”“视频”“图片”等多个菜单栏目,点击“图片”二级菜单栏目,进入360图片页面,页面右侧显示“大家都爱看PPT背景图片谢娜李小璐……”。2018年2月24日,再次启动公证处的计算机,点击进入so.com网站,点击页面左上方菜单中的“图片”进入360图片页面,依次点击该菜单下的子菜单“图说世界”“体育”进入相应页面,点击页面中的“世预赛第3轮:男篮蓝队VS新西兰”图集,该图集中共有26幅图片,其中6幅与体娱公司提交的电子底片内容一致,图片左下角均标有“新浪体育”标识,右下角均标有花体字样的“O”标识及“Osports全体育传媒版权作品严禁转载”字样,在6幅图片上分别右键点击查看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qhmsg.com”,分别点击6幅图片可进入新浪网站展示上述图片的页面,右键查看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sinaimg.cn”,360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展示文字内容不一致,分别将360图片中的6幅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6幅图片保存至文件夹;返回“体育”页面,点击页面中“姚明为易建联颁发男篮荣誉外套”图集,该图集中共有7幅图片,其中1幅与体娱公司提交的电子底片内容一致,图片左下角标有“新浪体育”标识,右下角标有花体字样的“O”标识及“Osports全体育传媒版权作品严禁转载”字样,右键点击查看图片属性,图片地址域名为“qhmsg.com”,点击该图片可进入新浪网站展示上述图片的页面,右键查看属性,图片地址域名为“sinaimg.cn”,360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展示文字内容一致,分别将360图片中的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保存至文件夹;返回“体育”页面,点击页面中“中国男篮蓝队香港训练阿联全神贯注”图集,该图集中共有17幅图片,其中5幅与体娱公司提交的电子底片内容一致,图片左下角标有“新浪体育”标识,右下角标有花体字样的“O”标识及“Osports全体育传媒版权作品严禁转载”字样,右键点击查看图片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qhmsg.com”,点击该图片可进入新浪网站展示上述图片的页面,右键查看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sinaimg.cn”,360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展示文字内容均一致,分别将360图片中的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保存至文件夹。2018年2月27日,再次启动公证处的计算机,点击进入so.com网站,点击页面左上方菜单中的“图片”进入360图片页面,依次点击该菜单下的子菜单“图说世界”“体育”进入相应页面,点击页面中“中国男篮蓝队赛前投篮训练”图集,该图集中共有11幅图片,其中2幅与体娱公司提交的电子底片内容一致,图片左下角标有“新浪体育”标识,右下角标有花体字样的“O”标识及“Osports全体育传媒版权作品严禁转载”字样,右键点击查看图片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qhmsg.com”,点击该图片可进入新浪网站展示上述图片的页面,右键查看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sinaimg.cn”,360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展示文字内容一致,分别将360图片中的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保存至文件夹;返回“体育”页面,点击页面中“新西兰队赛前表演毛利战舞”图集,该图集中共有7幅图片,其中3幅与体娱公司提交的电子底片内容一致,图片左下角标有“新浪体育”标识,右下角标有花体字样的“O”标识及“Osports全体育传媒版权作品严禁转载”字样,右键点击查看图片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qhmsg.com”,点击该图片可进入新浪网站展示上述图片的页面,右键查看属性,图片地址域名均为“sinaimg.cn”,360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展示文字内容一致,分别将360图片中的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保存至文件夹。上述360图片网页右侧均显示图片内容、简介及来源。
  ICP/IP备案显示,域名www.so.com的备案主体为北京奇虎公司,域名www.qhmsg.com的备案主体为上海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对上述图片存储在其服务器上并无异议。体娱公司认可新浪网上的涉案图片经其授权。体娱公司为本次公证支出公证费2,000元。
  经比对,360图片中的图片与新浪网站中的图片大小基本一致,二者在清晰度、颜色等方面,通过肉眼查看并无较大差别。查看上述公证书附件光盘,公证过程中保存的360图片属性信息,与体娱公司涉案图片的电子底片,二者在大小、尺寸、分辨率等数据上较为相近,360图片的数据略小。
  体娱公司另提交了商标注册证三份,以证明其在第16类照片、新闻刊物等商品上注册了第XXXXXXXX号“Osports全体育传媒”图文商标,有效期自2015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在第16类照片等商品上注册了第XXXXXXX号“Osports”图文商标,有效期自2009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20日;在第41类摄影、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上注册了第XXXXXXX号“Osports”图文商标,有效期自2012年8月21日至2022年8月20日。
  一审庭审中,体娱公司确认涉案图片在www.so.com网站上已删除。
  三、北京奇虎公司、上海奇虎公司的主体情况及与本案有关的其他事实
  北京奇虎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游戏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上海奇虎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及产品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技术服务等。北京奇虎公司系上海奇虎公司的股东。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