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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行为人酒后滋事,故意将他人的包裹从高楼扔下,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酒后滋事,....(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韦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酒后在楼道里打电话时,竟趁着酒劲把其他住户门口的3包快递从10楼窗口悉数掷出,砸落在小区道路上。让人惊出一身冷汗的是,3包快递内不乏洗洁精、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重物。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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