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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行为人冒充医生,以电话咨询方式向全国各地消费者销售假药,且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药品,构成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罪

————陈某某、林某某,原审被告人罗某某、周某某、郑某某、施某某等17人,厦门鹏康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国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抗诉、上诉案

裁判规则

  多名行为人冒充医....(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陈某某、林某某,原审被告人罗某某、周某某、郑某某、施某某等17人,厦门鹏康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国康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抗诉、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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