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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视为投保人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丁某诉甲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丁某诉甲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事实】

  2016年6月29日,丁某经过体检发现患有右侧甲状腺结节。2016年8月21日,张某(系丁某之配偶)作为投保人,丁某作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张某投保时向保险代理人黄某出示了丁某的上述体检报告,并口头告知黄某,被保险人丁某经过体检发现有甲状腺结节。保险代理人黄某在投保书上代张某和丁某打勾,在询问事项“甲状腺或甲状旁腺疾病”位置勾选“否”。张某和丁某在《人身保险投保书》(电子版)、《人身保险(个险渠道)投保提示书》上签字。涉案保险合同于2016年9月1日成立并生效。投保险种中包括附加重疾险,保险期间为终身,基本保险金额为3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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