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指导性案例 > 正文

主车驾乘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可转化为挂车的第三者

————李某1等诉渤海财险六安公司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交通事故发生时,....(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李某1等诉渤海财险六安公司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号
  (2015)六金民一初字第01460号,(2015)六民一终字第01053号
  案情
  2015年5月17日8时55分许,李圣军驾驶重型半挂汽车行驶至沪渝高速1261KM+50M处时,牵引车与道路右侧边护栏相撞后掉头又与挂车及货物相撞,致使牵引车驾驶室脱落,造成驾驶员李圣军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车辆所载货物及高速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15年9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圣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