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作者:
主编:
法学分类:
全部
出版时间: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搜索 清空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的限制性规定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理解与适用 下

    

  在法定资本制之下,股东出资不能抽回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将使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混淆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常容易导致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等人员利用负责公司运营的权利,通过其所实际掌握的公司拥有的本公司股份影响公司决策,损害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对于股份公司,允许公司拥有自己的股份,就使公司可以方便地利用其所掌握的内部消息进行股票操作、操纵公司股票价格、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其他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拥有本公司股份,将使该股份所代表的资本实际上处于虚置的地位,违反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公司法》第162条为特殊情形下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是对法定资本原则的突破。
  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成立以后股东是不得抽回出资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成立以后,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通过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本公司股份,再将该部分股份注销的形式。因此,对于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法律是允许的。(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公司的股份可以为其他公司所持有,当公司与拥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时,被合并的其他公司的所有资产都归本公司所有,其他公司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然也为本公司所有。(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近年来,为了激励员工,很多股份有限公司都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即奖励员工部分本公司股份,从而把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联系在一起,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工作。为了推行这一计划,公司就需要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再将其发放给员工。(4)因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法》第161条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