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助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持续健康发展。面对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新型经营模式层出不穷的现状,将《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中的“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纳入《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同)中,第十三条明确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二是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办法》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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