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作者:
主编:
法学分类:
全部
出版时间: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搜索 清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罚


主编:王爱立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解与适用(第2版)(上)

    

  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处罚,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根据偷逃应缴税的大小规定了三个量刑档次。第一档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