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处罚,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根据偷逃应缴税的大小规定了三个量刑档次。第一档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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