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地物主权争端中,当事国可能声称争议岛屿是邻近领土的附属地物,与其他领土或海域构成一个整体,或者多个争议地物自身构成单一单元,并据此种主权联系声索争议地物的主权.在国际司法实践中,主权联系未被视为一种独立的主权权源,而是被当成一种裁断海洋地物主权问题的法律方法.借助这种方法,国际法院和其他国际法庭可能会依据附属关系直接判定争议岛礁的主权,或基于地理临近原则推定争议地物的主权归属某一方,或将多个争议地物视为单一单元一并判定其主权归属.当事国不能针对各争议地物逐一创设明确的权源是适用主权联系方法的前提条件,能够推定争议地物与其他领土存在同一权源是必要的客观条件,当事国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是主观条件.当事国可基于相关历史、地理和主权活动等证据来证明有关地物存在其所主张的主权联系.
海洋地物 主权联系 附属关系 自然整体性 单一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