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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客观要件探究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
5
61-70
吴浩
广州商学院 法学院,广州 510700
个人住宅神圣而不可被侵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非法侵入住宅罪之保护法益宜采用平稳-安宁说,以合理确定本罪侵入行为与被侵入的住宅的含义.法令、紧急避险以及合意侵入住宅具有正当事由,但须严格遵守适用条件.行为人未经允许单纯以平和方式侵入住宅,对他人平稳-安宁居住权益的侵害显著轻微,不宜认定成立本罪;若平和侵入伴随携带凶器等情节或以暴力及相当的方式侵入,这些情节与方式使得侵入行为充足而具有独立的刑法评价价值,理应成立本罪.住宅是他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生活场所,不以所有权为前提;共居关系中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亦可成为非法侵入的对象.
非法侵入住宅罪        平稳-安宁说        住宅权说        客观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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