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症结与出路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60-67
孙海涛;潘昊;王忠敏
河海大学法学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在多阶段行政行为中,先行行为的违法性对于后续行为的影响被界定为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问题.我国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倾向于持消极态度,进而选择截断先后行为间的违法性.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症结在于权利救济与法的安定性之间的价值冲突、违法性程度与被治愈情形的标准不清、行政行为公定力与违法性继承之间的理论争议以及相关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完善.基于此,可以通过明确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定位、厘清标准、认清理论争议的本质并扩张与细化相关的司法审查制度,从而探寻解决问题的出路.
违法性继承        判断标准        法的安定性        司法审查
illegal inheritance        criteria        the stability of law        judicial review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