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期刊名称:
全部
作者: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期刊年份:
全部
期号:
学科分类:
全部
搜索 清空
过失犯的正当化事由研究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24年
1
57-69
朴宗根;党政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乾县人民检察院
依据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犯罪过失具有双重机能,既是构成要件要素又是责任要素,而且在评价内容上也有所不同.从理论上讲,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过失行为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正当化事由,实践中也有相关判例.但依据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对违法性不能独立进行评价或判断,所以从法律效果而言,只能直接地、无条件地排除犯罪构成.在实践中,因过失犯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小于故意犯,对存在正当化事由的过失犯罪,一般通过刑法第13条之规定出罪,但这种处理方式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必要的理论支撑.因此,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关于过失犯的正当化理论,对我国过失犯排除社会危害性理论体系的构建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过失犯        正当化事由        违法性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尚未登录,不能进行此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