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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饮酒礼的法律内涵及其现代价值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
3
169-180
陈煜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乡饮酒礼是中国传统上颇具特色的一种古礼,它起源甚早,内涵丰富,历代王朝皆重视推行此礼.乡饮酒礼有多种形式,其所体现的法律内涵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明礼以导民,主要从崇德、尊老、辨等三个方面来塑造长幼有序和敬爱和谐的主流价值观;二是因礼设法,即便在现实中无法被切实遵行,却表达了立法者良法善治的理念;三是化民成俗,意在造就一个社群共同体.明乎这个乡饮酒礼的法律内涵,就能在三个方面发掘其现代价值:一是其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培养,二是其有利于公序良俗的推进,三是其有利于集体意识的养成.总之礼取其义,对乡饮酒礼的创造性转化,能为现代社会尤其是基层社会的治理提供智慧的借鉴.
乡饮酒礼        法律内涵        仪制        现代价值
  
乡饮酒礼的法律内涵及其现代价值

陈煜*

目次
  一、乡饮酒礼的渊源与仪制形式
  二、乡饮酒礼的法律内涵
  三、乡饮酒礼的现代价值
  四、结语
内容摘要:乡饮酒礼是中国传统上颇具特色的一种古礼,它起源甚早,内涵丰富,历代王朝皆重视推行此礼。乡饮酒礼有多种形式,其所体现的法律内涵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明礼以导民,主要从崇德、尊老、辨等三个方面来塑造长幼有序和敬爱和谐的主流价值观;二是因礼设法,即便在现实中无法被切实遵行,却表达了立法者良法善治的理念;三是化民成俗,意在造就一个社群共同体。明乎这个乡饮酒礼的法律内涵,就能在三个方面发掘其现代价值:一是其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培养,二是其有利于公序良俗的推进,三是其有利于集体意识的养成。总之礼取其义,对乡饮酒礼的创造性转化,能为现代社会尤其是基层社会的治理提供智慧的借鉴。
关键词:乡饮酒礼;法律内涵;仪制;现代价值
  “乡饮酒礼”是我国传统极具代表性的古礼,在儒家三礼《仪礼》《礼记》《周礼》中皆有记载,〔1〕《大戴礼记》更是将其与婚、冠、朝、聘、丧、祭、宾主、军旅并称为“九礼”,〔2〕为人生之中最为重要的礼之一,其内涵非常丰富,绝非字面上的“乡”和“饮酒”那么简单,且其具体仪制,在这三礼中就不统一,再加上历代王朝在推行该礼时,皆有所损益,故而关于此礼的历史渊源、礼仪形式、适用范围、禁忌内容等,都成为传统经学上聚讼纷纭的问题。古往今来,关于此礼的阐释与评论的著述,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笔者无力对此礼再进一步地进行经学上的考释,但是所谓“经为常法”,且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本就是中国法律传统的一个重要内容,〔3〕故而我们可将之作为中国法律史上的一种“现象”,对其作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分析,以期揭橥其内涵,并阐发其现代价值。
一、乡饮酒礼的渊源与仪制形式
  乡饮酒礼,是古代乡党间举贤、习射、腊祭等聚会的饮酒之礼,最初用于乡大夫向国家举贤,是一种国家政治礼仪,适用于上古封建之世。按照《周礼》 所载,天子所居为都,都四周百里为郊,郊分六乡,每乡之下从大至小分为州、党、族、闾、比五级行政单位。乡、州皆有学校,招收乡中子弟入学,三年学成之后乡大夫考核学生的道德与才能,择其贤者而向天子推荐为官。为表示尊贤之义,乡大夫会在乡校请被推荐者饮酒,这就是乡饮酒礼最初的形态。饮酒之时,宾主座次如何安排、如何敬酒、如何揖让进退、如何行礼,皆有定规,对此《仪礼》 规范至繁。饮酒时还要奏乐,乐曲皆出自《诗经》,如《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等,为典型的雅乐,〔4〕让人在严肃庄重的仪式中,感受到亲切的气氛。春秋战国之后,原来的封建制度日益崩坏,礼乐文明渐衰,乡饮酒礼也由为国举才逐渐演变为基层社会用于“正人心、厚风俗”之礼。
  乡饮酒礼确切地始于何时,今不可考。有人认为夏商就已经存在,如明代学者王礼就认为:“乡饮古礼也,三代行之致隆平。”〔5〕但明代官修《明集礼》则认为:“乡饮酒礼,夏殷之世无所考,周制五礼之目是为‘嘉礼’之一。”〔6〕这种意见占据了主流。元代学者黄溍就认为:“成周乡饮酒之礼,历汉唐犹存……今顾以非著令所及,莫之敢举。”〔7〕明代学者邱濬也说:“夫乡饮之名始于成周,汉唐以来间行之,然无定制。”〔8〕但可以肯定的是,至春秋时期,此礼已经由最初的荐举贤人的政治礼仪,向下发展成为民间社会的一种礼俗。《论语》“乡党”一篇中,乡饮酒礼凡两见。一曰:“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9〕表现出乡饮酒礼尊重老人(杖者)的礼制内涵,必待老者先离席,少者方才能出。二曰:“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10〕这是典型的腊祭时的乡饮之礼。所谓“傩”,是在每年孟冬十月腊祭时所跳的傩舞,意在辟邪。此语表示,孔子每逢遇到此类仪式时,总是身穿朝服立于台阶,表庄敬之意。由此可见,在孔子的时代中,乡饮酒礼已经于腊祭时举行,且整个仪式中是伴有歌舞等活动的。
  随着政治体制和行政区划的改变,乡饮酒礼原来的“乡”也不再是《周礼》意义上的乡,可以泛称为州县闾里,亦即基层社会。而“饮酒”的含义则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古人认为酒为温阳之物,适度饮酒可以增进体内阳气,有益身心健康,尤其是气血两亏的老人,更需要阳气的滋补。〔11〕东汉郑玄在注《周礼》时提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者,谓乡饮酒之礼。酒入人身散随支体,与阳主分散相似,故号乡射饮酒为阳礼也。乡饮酒即党正饮酒是也,党正饮酒之时,五十者堂下,六十者堂上,皆以齿让为礼则无争,故云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也。”〔12〕寓乡饮酒礼中少者克制自己的行为,老者饮酒以补气血之意。这样一来,乡饮提倡的长幼有序和尊贤敬老意味就凸显出来了。当然,乡饮酒礼上所用酒器至浅至小,且礼仪繁琐,注定在这种场合不可能过量,“酒”更多是一种象征性的意义,正如宋人时澜所说:“于此饮酒岂至于纵?养其温厚和气也。”〔13〕一言以蔽之,行使乡饮酒礼的目的,在于使民众温柔敦厚。
  综合三礼及其他文献的记载,传统乡饮酒礼主要有四种形式,或者说在四种情形下举行:第一种如上文所云,是乡大夫三年举行一次大比,向君主举荐贤能之士,君主对乡大夫所推荐的贤能之士行乡饮酒礼,以宾礼相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奉若上宾,体现国家尊重人才的“尚贤”之义;第二种是乡大夫设宴款待地方德高望重的贤者,表明这些人的行为堪为世范,以便用道德模范来感召民众见贤思齐,这种乡饮酒礼一年一次;第三种是党正在腊月祭祀天地,向神灵祈福,以礼法教化百姓,这时行乡饮酒礼以正齿位,主要体现尊老敬老以及长幼有序的观念,同样是一年一次;第四种是州长在春秋两季于学校中行射礼之前,要先举行乡饮酒礼,所以常常“乡射”连称,这主要体现人与人之间敬爱谦让的观念,一般一年两次。〔14〕
  从秦以后的实践来看,第一、第二种并不常见。历代的乡饮酒礼主要行于基层社会,且经常将后两种形式合并在一起进行。明清时期如果是民间里社的乡饮酒礼,一年要举行四次。且同时进行宾兴贤能、春秋习射乃至讲读律令的活动,体现出功能的“多元化”。
  历史上一年一度的乡饮酒礼最常见的举行时间,是在入冬之后,或者就是腊祭〔15〕之时,一般是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之间。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间行乡饮酒礼,《白虎通义》是这样解释的:“春夏事急,竣井次墙,至有子使父,弟使兄,故以事闲瑕,复长幼之序也。”〔16〕笔者以为这个解释最为合理,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生产有着严格的时间性,“不违农时”是古人奉行的最为重要的原则。孔子就强调“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17〕所以在农忙季节时,必须专事生产,而不应将精力耗费在一套繁文缛节上。而且根据普通人的生活经验,人在农忙之际或者从事其他繁杂事务之时,常常无暇顾及尊卑长幼秩序,会出现儿子使唤父亲、弟弟使唤哥哥的情形,在语气和神态上,有时不免生硬乃至恶劣,严格地讲这是有违儒家孝弟礼法的,但是当时谁也无暇计较。而入冬之后,乘着农闲或者腊祭之际,举行乡饮酒礼,一方面可以起到放松心情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借此重申孝弟之道,从而能很好地实现此礼所寓的价值。
  《仪礼》中的“乡饮酒礼”至为繁复,一套礼行下来需要两日时间,且许多内容到隋唐时代已不可解,所以历代官修的礼经,于此礼设定仪制时,绝无一成不变地照搬《仪礼》的,一般是在它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简化和明确化。〔18〕不过即便历代制定了相对简要明确的乡饮酒礼仪制,并宣传鼓动敦行此礼者不乏其人,但是国家从未用法律手段强制民间推行此礼,故乡饮酒礼始终未能成为经久常行的制度。结果就如明代王礼所指出的那样,此礼“自秦而降,礼废久矣!汉晋间兴,遄辍仅为美谈,奚补于治”!〔19〕还在唐宋尊崇儒家礼教之际,时人就感慨乡饮酒礼久辍不用。比如开元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向皇帝上疏时,即提到:“窃见以乡饮酒礼颁天下,比来唯贡举之日略用其仪,闾里之间,未通其事。”〔20〕又如宋元时期的袁桷就说过:“乡饮酒礼,古礼也,近世旷而不行。”〔21〕
  真正将乡饮酒礼仪制确定下来,并且用法律手段推行,明确天下郡国通行此礼者,始于明代,其后清承明制,相沿未改。我们且以最为基层的明代里社的乡饮酒礼为例,来看此礼的基本仪制如何。明清里社举行乡饮酒礼时,通常与讲读律令连在一起,读完律后饮酒如仪。较之先秦乃至唐宋,此礼已经大大简化,但核心的要素保持不变。
  首先,就是“立宾位”。就是在举行仪式前确定好参与者。参与者按照重要程度或者受尊崇的程度,依次分为宾(大宾)、介(介宾)、众宾,主持人称为僎。乡饮大宾,须从里社中年满六十岁且德高望重者间择一人担任,介也须从里社中年满六十岁的人中择一人担任,此人名望稍逊于大宾,但同样德行卓越,至于众宾,则不限于一人,且不限于老人。僎则里长充任,当然他也可以邀请致仕回乡的官员担任。总之作为主持人的僎,通常得是“有爵者”。宾、介、众宾,都能在乡饮酒场合坐“正席”,违法乱纪之人,则不得坐正席。至于读律之人,则请乡里贤能之人担任。
  其次,就是“陈设”。即于堂上中央位置设主席、宾席、介席、众宾席。六十者在正堂东西两侧,六十以下者则设在堂下。并在堂外东楹下设读律人的位置。一般在乡校或者里社社屋中进行。
  再次,就是“序宾”。以上两个步骤需要在行礼之前准备好,行礼当天,则主要进行序宾之仪。先是大宾、介宾及众宾至门外,主持人僎东向对宾客作揖,宾客西向报揖还礼。随后僎从右边入门,而宾客则从左边入门,宾客中,大宾先入,次宾随之,然后众宾方可进入。至堂前台阶,僎升西阶上东面,宾、介于东阶上西面,众宾六十以上者从东阶分为两班,东西相向北上,居西者站在僎之后,居东者站在大宾及介宾之后。众宾五十以下者立堂下亦分为两班,东西相向北上,僎与宾客皆作揖,然后各自就座。由执事人员行酒,一轮喝完暂停。
  然后,则是“读律”。执事人员设桌案于东楹读律席前,次引读律者正衣冠升席,展律于案,详缓读之,读毕,起立拱手,坐者皆须起立还礼。读律者需要重申读律意义“恭惟国家,宪章先王,明刑弼教,爰用古礼,为民读律,凡我长幼,尚敬共夙夜,勿干宪彝,以忝祖父”。言毕,撤掉读律席,宾主复坐,然后接着饮酒,三轮之后完毕。期间同样有各种揖让升降之节。
  最后的环节是“宾出”,次序与序宾相似,其间不少揖让,最终僎将宾送于门外,作揖告退。〔22〕
  以上可谓是最简单的一种乡饮酒礼。如果与腊祭和乡射合在一起,则除乡饮酒礼本身之外,还要进行腊祭和乡射的仪式,腊祭和乡射中同样有诸多饮酒的环节。其仪制规范更多。但不管仪式有多少,其核心的精神,在于一个“敬”字,这与《诗经》所蕴含的“思无邪”之义是相通的。
二、乡饮酒礼的法律内涵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考察以上乡饮酒礼的生成及其仪制,那么它要表达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笔者以为其揭橥了以下三方面的义理内涵,或者也可以说这是乡饮酒礼发挥的制度功效。
(一)明礼导民——主流价值观的塑造
  明太祖在给《大明律》作的序中,言简意赅地表达了其治国理政的方略,即“朕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刊著为令”。〔23〕恢复乡饮酒礼并将之法律化,就是“仿古为治”的典型体现,其旨在通过践履乡饮酒礼,将人民的思想引向主流价值观。
  洪武五年,明太祖诏天下举行乡饮酒礼。十四年,以乡闾里社还没有普遍举行,又命礼部重申乡饮酒礼。十六年,诏颁《乡饮酒礼图式》于天下,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之。〔24〕
  乡饮酒礼对主流价值观的塑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向上,宋人刘敞对此有很好的说明:“乡饮酒礼,所尚三:德也,年也,爵也……谋宾、介于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齿,老者异秩,尚年也;大夫为僎,坐于宾东,尚爵也。三者天下之达尊也。夫如是,故观于乡者。”〔25〕即:
  第一,崇德。乡饮酒礼中延请的最为重要的宾客,为乡饮大宾,其次为介宾,均只有一人。其前提条件就是年高德劭,其中德是第一位的。作为主持人的僎,虽然其身份和地位往往高于大宾和介宾,但是在乡饮酒仪式上,需处处折节相待。这一方面体现居显位者的谦让有礼,另一方面则透露出对德行的推崇。从主客所行之礼上,透露出国家将“立德”(宾、介)置于“立功”(僎)之上。而礼仪本身承载的就是道德规范,德是内在的精神,礼是外在的规范。乡饮酒礼透过其具体的仪式,表明了深刻的德治内涵。此点乃所有古礼的共性,我们对此勿庸展开。
  第二,尊老。乡饮酒是一个典型的养老尊老之礼,也是这个礼区别于其他礼最大的地方。而尊老亦不过表象,其实质在于推行孝道。乡饮酒众多宾客中,以老人为主,在同为有德之人的前提下,则以年龄论尊卑,且在坐立和饮食的细节中体现出差距。所谓“乡饮酒之礼,耆老异馔,所以优耆耄而明养老也”。〔26〕《礼记》中就规定乡饮酒礼满六十岁以上者坐,五十多及以下者需要立侍以听政役。且不同年龄段的老者,其面前所享受的饮食多寡是不一样的,《礼记》中就提到“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27〕所谓豆,实质上就是陶制的小碟子,用来盛放湿的食物。而在祭祀活动中,盛放干的食物的容器,一般是竹子编的框,被称为“笾”。之所以尊老要用饮酒这样的行为表示,除上文中郑玄解释的之外,宋代学者王与之给出了另一种解释,即“物以干养,气以湿养,笾实必干,豆实必湿,湿则滋味具而血荣也,故养人之血气者豆实为重。观乡饮酒礼为养老设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不言笾者,所主在湿味也”。〔28〕这个解释也是有道理的,即老年人消化机能衰退,若以干食奉献,断非敬老之道。所以六十以上者,吃流质食物,对身体可能更好。至于饮酒,如上所述,因为豆小且浅,加之仪式繁复,故而不会过量。而上古之时,除酒外,常常用肉酱招待老人,故而亦需用豆来盛放。总之,无论是选择酒还是肉酱,都在细节中寓关怀老人之义。
  尊老,可以带来一连串好的社会效果,所谓“厚风俗,莫如尊老”,诚如姜广辉先生所云:“因为在家庭中,父母亲人对于子女有养育之恩,当老迈年高时,子女懂得报恩,能尽孝敬之道,这便是风俗醇厚的表现……人们养成了‘尊老’等习俗,就会自然而然表现出礼貌,心悦诚服地践行道德规范,社会也因之和谐。”〔29〕而孝道,向为中国人视为“仁之本”。古代“求忠臣于孝子之家”“入则孝出则弟”的说法,都表明孝道可以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最终达到社区乃至“万邦协和”之境。正所谓“乡饮酒之礼行而尊长敬老之教立,民知尊长敬老而后能入孝弟,入孝弟出尊长敬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30〕
  第三,辨等。所谓辨等,并不是区分等级那么简单。之所以刻意在尊老中区分宾、介、众宾,且在饮食器用等方面体现出差异性,恰恰与礼的本义相符合,本来礼就是以别为本,其意在强化一种合理的秩序观念。“大夫为僎,尚爵”其实寓含了“尚贤”之义。只有贤能之人才有资格主持乡饮酒礼,这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乡饮酒礼的道德性,能够引导普通乡民“见贤思齐”。且我们说追求平等,不意味着抹杀自然的差别,合理的秩序就是在等与不等的动态平衡中成就的。对此,张中秋先生作出了很好的阐释,他用“动态的合理正义观”来说明传统秩序中所蕴含的法理,所谓“合理”,即是指等者同等,不等者不等,等与不等动态平衡。〔31〕比如乡饮酒礼强调叙年齿,则是纯粹客观的不平等,但这是合理的。比如规定六十岁以上者坐,六十以下者站立侍候,站立者应该不会有不平等感,相反,他反而会觉得这是最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他未来的地位是确定的,待他满六十岁时,参加乡饮酒时,他也会享受到同样的待遇。同样的道理,对于大夫为僎,普通的参与者也不会有不公感,因为有爵与否,也是客观的事实。且地方上每每出现地方官员邀请爵位高于自己者来做乡饮酒主持的例子,更加证明这样的正义观是动态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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