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是决定对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国《社区矫正法》中规定对未成年人是"可以"而非"应当"进行调查评估.该种规定不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中的合法权益.在推动未成年人"个别化"矫正过程中,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为确保对未成年人依法量刑,同时保障社区矫正的效果,"应当"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判前进行调查评估.实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程序正当化的建构,需要在立法上规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之前"应当"进行调查评估、明确调查评估报告的法律属性以及提前启动调查评估等措施,司法上设立调查评估庭前审查、庭中控辩和庭后公示等程序.在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的同时,应加强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