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5〕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三位一体”改革试点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小切口”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列入省级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改革、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且年度评价良好的,给予试点单位10万元奖励,评价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试点周期结束,总评价良好的,给予20万元奖励,总评价优秀的,给予40万元奖励。
二、实施“三位一体”协同攻关
支持由市级以上领军人才领衔、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实施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5%以内给予补助(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实施的按5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实施的市级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市、区各承担50%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