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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向他人传授使用三唑仑实施迷奸等犯罪的方法,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明知三唑仑....(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闫某智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至6月,被告人闫某智明知三唑仑系列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通过寄递方式从境外3次购买三唑仑共计40粒,后以寄递方式8次出售给林某杰等4人共16粒,非法获利人民币2230元。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闫某智在收取快递时被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其签收的包裹中查获三唑仑疑似物20粒。经鉴定,上述疑似物均检测出三唑仑成分。

  另查明,2023年5月至6月,被告人闫某智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向周某等3人传授使用三唑仑实施迷奸等犯罪的方法。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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