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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组以上不同数值范围技术特征共同限定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裁判规则

  以两组以上不同类....(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上诉人任某某、孙杰某某与被上诉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商贸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贸易公司)、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两案中,涉及专利号为01141615.7、名称为“二次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其保护电路以及电子装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专利权人为任某某、孙杰某某。

  苹果商贸公司、苹果贸易公司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3995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部分无效,在权利要求1-12、14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有效,其中认为权利要求1、5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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