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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并以暴力行为阻碍交警执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与妨害公务罪

————郭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酒后驾车已....(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郭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因酒后驾车既而又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北京市三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郭某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执行拘役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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