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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总法律顾问的特点和任职条件
《法制博览》
2025年
21
14-16
刘勇;韩道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3
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特点是:任职条件上采取"法律人+内部人",聘用程序采用"人事选+学校决",工作职责锚定"全方位+整链条",工作方法采取"牵总干+抓团队".针对高校总法律顾问存在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欠缺、参与度有限的问题,本文建议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任职条件,把具有丰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放在第一位,把具备学校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职务职称作为备选项灵活掌握,从制度、理念层面明确高校总法律顾问必须参与高校重大复杂事项的决策流程,确保依法治校原则的落实.
高校        总法律顾问制度        任职条件        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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