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是网络信息社会特有的集违规、违法与犯罪于一体的复杂现象.对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超越刑事法视域,强调诸多法律协同的有效治理.以国家对网络暴力的现代化治理为目标,坚持以刑事方法作为最后手段的治理理念,协调民事法、行政法等诸法的综合治理,实现治理的法律一体化.在实体法层面,需要明确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间的界限,并强化三者的综合运用和协调衔接.在深化民事法作用,拓展权益保护的同时,积极搭建行政管控与刑事惩治的协作阶梯,谨防网络暴力治理中的刑事扩张.刑事一体化是治理网络暴力的基本方式,应明晰亲告罪与自诉程序的区别,理顺自诉与公诉在网络暴力犯罪治理中的关系.在保障受害者权利的同时,促进并规范刑事诉讼中公权力机关介入网络暴力犯罪的治理.
Governance of Cyberbullying Criminal Integration Legal Integration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