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自古以来就是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尊严死概念的形成端赖于人们对死亡问题的长久讨论.在我国,尊严死概念经历了域外转译、学界关注与民众参与等历史演变,逐步形成了具有特定含义的公共话题.但总体上讲,社会对这一议题尚未形成共识.尊严死概念承载了一个民族对死的文化认同、共同体价值观与人类生活方式的体验与选择,体现对生命意义的认知.尊严死概念有"尊严死"整体结构和"尊严+死"复合结构两种形式,前者即"自然死亡",后者可进一步区分为"尊严作为死亡结果的评价""尊严作为死亡行动的理由"两种理解,三种不同含义对应着不同的生死观.在同样关涉临终问题的尊严死与安乐死讨论中,我们既要看到两者的内在联系,更要区分两者的性质与界限,明确尊严死不同于安乐死的含义,并以生命尊严为基础凝聚尊严死的基本共识,营造生命尊严受到尊重的文化.
尊严死 安乐死 生命尊严 生命神圣 自主 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