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带一路"法律查明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经历了从实体机构向法律数据库的数字化转型."一带一路"法律数据库建设意义重大,建设与运营需要遵循共享性、安全性、融合性和特色性原则.当前法律数据库建设主要面临建设进度滞后与内涵式建设不足、成果转化不足与专业人才缺乏、业务功能单一与缺乏线上纠纷解决功能等问题.为适应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需要,法律数据库建设应当加大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强化成果产出与加快涉外人才培养,丰富业务功能并探索线上纠纷"一站式"解决,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理念共识,培育国际合作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