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协调多重关系,专门立法有其必要性.在专门立法短期内难以启动的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宝贵契机.从实践逻辑看,应对气候变化的价值最宜通过法典凝聚,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法律机制最宜通过法典确立,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担当最宜通过法典昭示;从理论逻辑看,应对气候变化入典必须厘清应对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法典与单行法、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三重关系.基于法典的稳定性和前瞻性,不宜在法典中规定阶段性目标,而应当将"双碳"目标深度融入法典的各个层面,在法典中构建"专门规范+协同规范"的编纂模式.
生态环境法典 应对气候变化 "双碳"目标 减缓与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