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的水平,代表着刑事诉讼制度科学化和民主化的程度.加强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根据权利保障的基本原理,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有必要从三个角度重新思考被告人权利的有效保障和救济问题:一是加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解决被告人在当事人地位与证据之源之间的选择难题,确保其成为推动诉讼进程和影响诉讼结局的一方,而不是被动承受国家追究、消极等待国家处置的诉讼客体;二是完善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制度结构,健全被告人的主观性权利与相应的客观性国家义务,为被告人有效行使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改进被告人的权利救济机制,从结果救济和过程救济的角度,针对国家专门机关限制或剥夺被告人权利的诉讼行为,确立合理、有效、及时的权利救济框架.
被告人权利保障 主观性权利 实体性权利 程序性权利 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