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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认定路径和要素剖析
《检察实践》
2025年
1
12-16
陈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 200020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应避免过度依赖资金未归还的后果来推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可从成本收益原理出发,以符合经济规律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参照系,分析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融资项目真实性的盈利能力、使用资金成本和持续性,并结合涉案资金去向、归还努力和结果等事实和证据,对非法集资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全过程和穿透式审查,准确把握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        非法占有目的        成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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