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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认定:理论基础与处置规则
《山东审判》
2024年
4
169-186
储陈城;余思博
安徽大学法学院
法秩序统一性原理是处理部门法规范冲突的核心准则.缓和的违法一元论对限缩实践中刑法先入为主、恪守刑法谦抑性具有重要裨益,法律效果论为避免刑民冲突提出了新的考察视角.基于刑民交叉案件中行为通常表现为民事合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三种样态,刑法谦抑性的贯彻应当由深到浅,遵循"先民后刑"的实质审查方法.对于民事合法行为,应当阻却犯罪成立;对于仅民事违法的行为和具有轻微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应通过不该当构成要件、不具备可罚性予以出罪;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应根据民事规范确定被害人,进而通过被害人确定需要评价的行为,以实现刑民评价及法律效果上的统一.
法秩序统一性        刑民交叉        刑法谦抑性        缓和的违法一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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